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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

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
(2016年1月)



前言

  中国同阿拉伯国家友谊源远流长。2000多年以来,陆上、海上丝绸之路一直把中阿两大民族连接在一起。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始终是中阿交往的主旋律。
  新中国成立和阿拉伯国家相继独立,开创了中阿友好交往的新纪元。1956年至1990年,中国同全部22个阿拉伯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中国坚定支持阿拉伯民族解放运动,坚定支持阿拉伯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争取和维护民族权益、反对外来干涉和侵略的斗争,坚定支持阿拉伯国家发展民族经济、建设国家的事业。阿拉伯国家在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台湾等问题上给予中方有力支持。
  冷战结束后,中阿双方顺应要和平、谋发展、促合作的世界潮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致力于深化传统友好,积极发展双边关系,政治、经贸、科技、文教、军事、卫生、体育、新闻等领域合作成果显著,构建起面向新世纪的友好合作关系。
  2004年,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成立,并发展成为涵盖众多领域、建有10余项机制的集体合作平台。2010年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建立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中阿集体合作进入全面提质升级的新阶段。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指明了中阿集体合作的重点领域和优先方向,为中阿关系发展和论坛建设确定了行动指南。
  中国开启同阿拉伯国家外交关系已走过60年历程,各领域合作不断深化。中国同8个阿拉伯国家建有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战略伙伴关系或战略合作关系,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建立中海战略对话机制。阿拉伯国家已成为中国第一大原油供应方和第七大贸易伙伴。中国提出的中阿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础设施建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两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的“1+2+3”合作格局、加强产能合作等倡议得到阿拉伯国家积极响应。双方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捍卫民族尊严、政治解决热点问题、促进中东和平与稳定等方面有广泛共识,在联合国改革、气候变化、多哈回合谈判等问题上立场相近,保持着良好协调与配合。双方人文交流日益频繁,民间交往更加密切,增进了双方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60年来,中阿友好合作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成为南南合作典范,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双方坚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都始终互为兄弟、朋友和伙伴;双方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无论各自经历了什么发展变化,都始终追求共同利益、可持续发展;双方努力促进对话交流、文明互鉴,无论在意识形态上有何差异,都始终尊重对方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
  中国政府制订首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在回顾和总结中阿关系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阐述发展中阿关系指导原则,规划中阿互利合作蓝图,重申致力于中东和平稳定的政治意愿,推动中阿关系迈向更高水平。

  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加速调整演变。世界各国正抓紧调整各自发展战略,推动变革创新,加快经济转型,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同时,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地缘政治因素更加突出,局部动荡此起彼伏,非传统安全和全球性挑战不断增多,南北发展差距依然很大。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依然任重道远。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中国将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
  阿拉伯国家地处亚非大陆交汇地带,宗教和文明多样性突出,文化历史悠久,资源禀赋独特,发展潜力巨大。在当前形势下,阿拉伯国家自主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致力于推进工业化进程,努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积极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要影响。
  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同属发展中国家,双方国土面积之和占世界陆地面积六分之一,人口之和占世界总人口近四分之一,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八分之一。中阿双方虽然资源禀赋各异,发展水平不一,但都处于各自发展的重要阶段,都肩负着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的共同使命。双方需要更加紧密地团结与协作,在探索发展道路上交流借鉴,在追求共同发展上加强合作,在促进地区安全上携手努力,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上呼应配合,维护中阿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促进稳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增进中阿人民福祉。
  中国将继续秉承和发扬中阿传统友好,不断充实和深化中阿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格局,促进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阿拉伯国家是中国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的重要伙伴。中方始终从战略高度看待中阿关系,巩固和深化中阿传统友好,是中国长期坚持的外交方针。中国将秉持正确义利观,把促进阿拉伯国家和平稳定发展同实现中国更好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开创中阿战略合作关系更加美好的未来。
  --中国坚持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阿拉伯国家关系。支持中东和平进程,支持建立以1967年边界为基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享有完全主权的独立的巴勒斯坦国,支持阿盟及其成员国为此作出的努力。坚持政治解决地区热点问题,支持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支持阿拉伯国家在加强团结、抵制极端思想蔓延、打击恐怖主义等方面的积极努力。中国尊重阿拉伯国家人民的选择,支持阿拉伯国家自主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希望加强同阿拉伯国家分享治国理政经验。
  --中方愿本着互利共赢原则开展中阿务实合作,特别是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对接双方发展战略,发挥双方优势和潜能,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扩大双方在基础设施建设、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农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实现共同进步和发展,让合作成果更多惠及双方人民。中国愿同阿拉伯国家合作,共同推进开放互惠、互利共赢的新型合作机制。中方将根据阿拉伯国家需求,继续通过双多边渠道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帮助阿拉伯国家改善民生、提高自主发展能力。
  --中国愿同阿拉伯国家一道,致力于促进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发展,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互鉴。进一步密切中阿人文交流,加强双方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和广播影视领域的合作,增进双方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中阿文化相互丰富交融,搭建中阿两大民族相知相交的桥梁,共同推动人类文明发展进步。
  --中方愿与阿方加强磋商协调,共同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促进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在联合国改革、气候变化、粮食和能源安全等重大国际问题上尊重彼此重大利益和核心关切,支持彼此的正当要求与合理主张,坚定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一)政治领域
  1.高层交往
  保持中阿高层交往和对话势头,充分发挥领导人会晤对中阿关系的引领作用,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加强沟通,加强治国理政和发展领域经验交流,巩固政治互信、拓展共同利益、推动务实合作。
  2.政府间磋商与合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中阿政府间磋商和对话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战略对话、政治磋商等双多边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共同发展。
  3.立法机构、政党和地方政府交往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愿在相互尊重、加深了解、发展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同阿拉伯国家立法机构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合作。
  中国共产党愿在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与阿拉伯国家友好政党及政治组织的交往,夯实中阿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
  继续加强中阿地方政府之间的交往。巩固中国阿拉伯城市论坛机制,支持双方建立更多友好省州或友好城市,促进双方在地方发展和治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4.国际事务合作
  加强国际事务磋商,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沟通协调,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密切在国际组织中的协调与配合,维护双方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共同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积极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共同推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支持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推动国际合作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支持对联合国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增加包括阿拉伯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安理会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5.涉台问题
  台湾问题事关中国核心利益。一个中国原则是中国同阿拉伯国家及地区组织建立和发展关系的重要基础。中方赞赏阿拉伯国家及地区组织长期以来恪守一个中国原则,不同台湾发展官方关系或进行官方往来,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统一大业。

  (二)投资贸易领域
  1.“一带一路”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中阿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础设施建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两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的“1+2+3”合作格局,推动务实合作升级换代。
  2.产能合作
  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商业运作的原则,对接中国产能优势和阿拉伯国家需求,与阿拉伯国家开展先进、适用、有效、有利于就业、绿色环保的产能合作,支持阿拉伯国家工业化进程。
  3.投资合作
  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双方企业扩大和优化相互投资,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方式,通过股权和债权的方式,利用贷款、夹层融资、直接投资和基金等多种手段,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双向投融资合作。中方愿继续向阿拉伯国家提供援外优惠贷款和出口信贷等资金,并提供出口信用和海外投资保险支持。推动中阿商签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协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双方投资者提供便利条件并保护双方投资者合法权益。
  4.贸易
  支持更多阿拉伯国家非石油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断优化贸易结构,努力推进双边贸易持续稳定发展。加强中阿经贸部门的交流与磋商,尽早完成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自由贸易区谈判并签署自贸协定。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积极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贸易纠纷和摩擦,逐步建立双多边贸易争端预警和贸易救济合作机制。加大检验检疫合作,加快标准对接和人员交流培训,共同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
  5.能源合作
  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开展合作,推动并支持中阿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特别是石油勘探、开采、运输和炼化方面的投资合作,推动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设备贸易、行业标准对接。加强在太阳能、风能、水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共同建设中阿清洁能源培训中心,全面推动双方在相关领域的合作。
  6.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扩大参与同阿拉伯国家在铁路、公路、港口、航空、电力、通信、北斗卫星导航、卫星地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逐步扩大项目运营合作。根据阿拉伯国家发展的优先领域和需求,在阿拉伯国家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合作,不断提高阿拉伯国家基础设施水平。
  7.航天合作
  进一步发展中阿航天合作,积极探讨在空间技术、卫星及其应用、空间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联合项目,加快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落地阿拉伯国家,积极推动中阿载人航天领域交流与合作,提升双方航天合作水平。
  8.民用核领域合作
  加强双方在核电站设计建造、核电技术培训等领域合作。积极开展中阿核工业全产业链合作,推动双方在核基础科研、核燃料、研究堆、核技术应用、核安保、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核应急、核安全等领域合作,加快共建阿拉伯和平利用核能培训中心,提升双方核领域合作水平。
  9.金融合作
  支持中国和阿拉伯国家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互设分支和开展多领域业务合作,并进一步加强监管当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双方央行间货币合作,商讨扩大跨境本币结算和互换安排,加大融资保险支持力度。加强在国际金融组织和机制中的协调配合,完善和改革国际金融体系,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代表性。中方欢迎阿拉伯国家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并发挥积极作用。
  10.经贸合作机制和平台建设
  积极发挥政府间经贸联委会、中国与阿拉伯国家联合商会等双多边机制作用,充分利用中阿博览会等会展活动平台,促进中阿双方政府和企业间的互访和交流。

  (三)社会发展领域
  1.医疗卫生
  加强在传统和现代医学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重视防治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等相关工作,特别是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监测等合作,推动双方专家互派互访。推动医疗机构间的合作,加强临床技术交流。继续派遣医疗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
  加大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力度,扩大合作规模,创新合作方式。鼓励双方高校开展历史文化、科技应用以及区域和国别研究等领域的联合科研。推进“中约大学”建设,支持中阿人才联合培养,扩大双方学生交流规模,逐步增加政府互换奖学金名额,扩大研究生比例,拓展专业领域。加强在阿拉伯国家汉语办学,支持阿拉伯国家汉语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互相借鉴有益经验。
  3.科技合作
  加快中阿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建设。实施中阿科技伙伴计划,不断提高阿拉伯国家科技能力。利用中阿技术转移中心,构建覆盖中国和阿拉伯国家的一体化技术转移协作网络。面向阿拉伯国家实施“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计划”,鼓励双方青年科技人才交流。共建一批国家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特色科技园区,搭建企业走出去平台,鼓励科技型企业在阿拉伯国家创新创业和设立研发中心。邀请阿拉伯国家技术人员参加中国科技部举办的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积极推进双方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在彼此之间的应用和推广。
  4.农业合作
  加强中阿在旱作农业、节水灌溉、清真食品、粮食安全、畜牧与兽医等农业领域的双多边合作,鼓励双方农业科技人员加强交流。继续在阿拉伯国家建设农业技术示范项目,扩大农业管理和技术培训的规模,加强项目跟踪和评估。
  5.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林业合作
  大力推动中阿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等机制下的沟通协调,通过双多边渠道积极开展在环境政策对话与信息交流,环境立法,水、空气、土壤污染防治,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环境影响评估,环境监测,环保产业与技术,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治荒漠化,干旱地区造林,森林经营,环保人员培训和举办研讨会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能力。

  (四)人文交流领域
  1.文明和宗教交流
  加强文明对话,推进不同宗教间的交流。搭建双多边宗教交流平台,倡导宗教和谐和宽容,探索去极端化领域合作,共同遏制极端主义滋生蔓延。
  2.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智库等领域合作
  鼓励中阿文化官员定期互访,在双方文化机构间结成对口友好合作关系,借鉴彼此有益经验。鼓励双方互设文化中心,支持互办文化年和参与对方举行的艺术节,完成“中阿万名艺术家互访计划”。加强文化人才培养和文化产业合作。
  推动双方新闻媒体加强对话与合作,深化业务交流、稿件交换、人员培训,支持联合采访、合作拍片、合办媒体。双方将加强广播影视交流与合作,继续办好中国-阿拉伯国家广播电视合作论坛,开展影视节目译制和授权播出,开展广电技术和产业合作。鼓励双方互办电影周,互派电影代表团并积极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电影节。为部分艺术作品进行中阿语言互译和配音。鼓励阿拉伯广播联盟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国中央电视台阿拉伯语频道开展合作。
  鼓励双方新闻出版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积极落实《中阿典籍互译出版工程合作备忘录》,鼓励和支持各自出版机构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书展。
  密切双方专家学者交流,积极研究建立中阿智库长效交流机制。
  3.民间交往和青年、妇女交流
  继续加强民间交往,完善中国-阿拉伯友好大会机制,向中阿各友好协会提供更多支持。鼓励和支持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有序开展形式多样的友好交往。
  积极推动中阿青年交流,加强双方青年事务部门交往,增进双方各界青年杰出人才的接触与交流。
  继续加强中阿性别平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并支持双方妇女机构和组织开展高层对话、专题研讨、文化交流及能力建设等活动。
  4.旅游合作
  鼓励中阿双方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相互推介旅游资源和产品,开展旅游合作。中方欢迎阿拉伯国家申请成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

  (五)和平与安全领域
  1.地区安全
  倡导在中东实践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支持阿拉伯和地区国家建设包容、共享的地区集体合作安全机制,实现中东长治久安与繁荣发展。
  2.军事合作
  深化中阿军事交流与合作。加强双方军方领导人互访,扩大军事人员交流,深化武器装备合作和各类专业技术合作,开展部队联合训练等。继续支持阿拉伯国家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地区和平安全。
  3.反恐合作
  坚决反对和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反对将恐怖主义同特定的民族、宗教挂钩,反对双重标准。支持阿拉伯国家的反恐努力,支持阿拉伯国家加强反恐能力建设。中方认为反恐需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有关反恐行动应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国际法准则,尊重各国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中方愿同阿拉伯国家加强反恐交流合作,建立长效安全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对话和情报信息交流,开展技术合作和人员培训,共同应对国际和地区恐怖主义威胁。
  4.领事、移民、司法和警务合作
  切实维护中阿在对方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积极做好便利中阿人员往来的制度性安排。巩固双方在司法协助、引渡和遣返等领域的合作成果,加强司法协助类条约签署、追逃追赃、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以及反腐败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5.非传统安全
  共同提高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能力。支持国际社会打击海盗的努力,继续派遣军舰参与执行维护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国际海运安全任务。开展互联网安全合作。

  中阿合作论坛成立11年来,以对话、合作、和平、发展为宗旨,机制日趋完善,涵盖领域稳步拓展,成为中阿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集体对话与务实合作的重要平台。中阿双方在论坛框架内建立的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为中阿关系的长期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依托。
  中国将继续致力于中阿合作论坛的建设和发展,同阿拉伯国家一道,进一步丰富中阿合作的内涵,创新合作方式,提升合作水平,发挥部长级会议机制的引领作用,不断充实和完善经贸、文化、媒体、民间交往等领域的合作机制,促进中阿全方位的交往与合作。

  中国重视同阿拉伯国家联盟的关系,尊重其为维护地区和平和稳定、促进地区发展所作努力,支持阿盟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中国愿继续加强同阿盟在各领域的磋商与合作。
  中国赞赏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等阿拉伯次区域组织在维护区域和平、促进发展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愿加强与各组织的友好交往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