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决定废止《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
-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
- 发布日期:2018.06.02
- 实施日期:2018.06.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 法规类别: 咨询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7号)
因机构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决定废止《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 任:何立峰
2018年6月2日
2018年6月2日